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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江苏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进行科学的、全面的文艺评论,发挥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推动江苏文艺“高处再攀高”,为加快构筑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建立健全组织引导、协同推动、支持保障工作机制,重点建强一批评论阵地,做优一批评论活动,推出一批评论人才,创作一批评论精品,切实营造山清水秀、健康向上的评论生态,让评论跟上时代、引领创作。

《意见》指出,江苏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把牢正确方向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指导地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文艺思潮、剖析文艺现象,坚决抵制低俗媚俗庸俗和泛娱乐化作品,坚持正确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注重文艺评论的社会效果,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在艺术质量和水平评判上实事求是,敢于对各种不良作品、现象和思潮表明态度,敢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表明立场,坚持以理立论、以理服人,增强评论的朝气锐气。发扬艺术民主、学术民主,尊重艺术规律和审美差异,准确把握评论尺度分寸。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运用中华美学精神阐发评价作品,丰富评论话语,改进评论文风。

《意见》指出,江苏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发挥评论价值引领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通过开展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引导人们认清和坚持文艺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切实发挥文艺评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创作引领、舆论引领的重要作用。激活文艺评论战斗力,健全文艺评论标准,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政治性、艺术性、社会反映、市场认可统一起来,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不唯流量是从,不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深度介入文艺现场,坚持从作品出发,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坚决抵制阿谀奉承、庸俗吹捧、刷分控评等不良现象,重塑批评精神和品格。提升文艺评论组织力,针对重大主题创作、热点文艺现象、焦点文艺问题等,加强议题设置和话题引导,重点加强对优秀作品、新人新作和新文艺类型文艺样式的评论。聚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化艺术政府奖等获奖文艺精品开展专题评论,把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推介给读者。推动报纸专栏、电视栏目、文学网站、视听平台专业评论和大众评论有效互动。扩大评论阵地影响力,巩固传统文艺评论阵地,支持专业期刊和文艺评论栏目积极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高校相关学术期刊发挥平台优势,强化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建好用好网络新媒体评论阵地,推出更多文艺微评、短评、快评和全媒体评论产品。增强评论人才支撑力,发现和培养有实力、有担当的文艺评论人才。加大对薄弱艺术门类评论人才和青年文艺评论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推动培养自由撰稿人、独立影评人、网站编辑、大众网评员等新时代文艺评论新力量。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文艺评论工作纳入繁荣发展文艺总体规划,省级主要媒体平台要加强评论选题策划。做好支持保障,发挥省级相关文化资金、基金支持文艺评论工作。通过优稿优酬、特稿特酬等方式为文艺评论工作提供激励,定期组织“江苏文艺大奖·文艺评论奖”、江苏文学评论奖、凤凰书评奖等评选,推动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要文艺评论成果纳入相关科研评价体系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给错误内容、不良题材、畸形审美提供传播渠道。

发布时间:2022-04-28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