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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告赢今日头条侵权官司引发业界学界大讨论

  近日,现代快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今日头条因非法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被判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另赔偿现代快报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这也是目前网络违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判决书公布后,引发学界、业界的大讨论,认为这一事件必将载入新闻史。

  2015年7月起,现代快报报道了由记者原创的《为能多见见孙子失去独子的老两口起诉儿媳要探望权》等4篇新闻。但是,在没有获得现代快报授权的情况下,今日头条就予以了转载。同年9月,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把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公司”),以侵权为由,起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节跳动公司认为,涉案4篇文章系字节跳动公司从其他合作方获得授权而链接,因此不构成侵权。法院一审则认为,字节跳动公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今日头条仅提供了链接服务。即使其仅提供了链接服务,也不能完全免责。

  无锡中院一审认为,涉案文章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都是从无到有的独立创作,符合作品的要件要求。所创作的作品系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无锡分公司,因此现代快报及其无锡分公司享有涉案文章的著作权。

综合考虑今日头条的影响力、传播范围及其主观过错等因素,无锡中院判决,字节跳动公司向现代快报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同时,向现代快报赔偿相关合理费用1.01万元。

  一审判决后,字节跳动公司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应予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均有相应证据证明,字节跳动公司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提供涉案4篇文章构成侵权,其仅提供链接服务的辩解不能成立。综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公布后,首先在业界引发了强烈反响。“报业转型”公众号以《史无前例、史上最高、开个好头: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被判赔10万元》为题,率先发布判决结果。随后,人民日报、央视网、新华网、光明网、中新网、中国法院网、中国经济网等央媒,以及新榜、传媒茶话会、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观媒等业内有影响力的微信号,纷纷转发关注。同时,现代快报告赢今日头条的事件,也成为新闻热点,被澎湃、新京报、搜狐、新浪、网易、江海晚报、爱济南、三湘都市报、齐鲁网等媒体和商业网站刊发。新晚报常务副总编张磊认为,这一判例将载入中国新闻史史册。现代快报这次维权成功,是一个引领性事件,给了同行一个样板。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学界的大讨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认为,该案的判决对于如何区分新闻报道和作品提供了很好的案例。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顾理平教授认为,该判决带有惩罚性的因素在里面,这样做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体现了对于原创作品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旭东认为,网络媒体对传统媒体的侵权行为,实际上还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这次的判例,给所有网络媒体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也是向社会正名。

江苏省版权局的相关领导,也认为该判决体现了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的理念,对行业是引领性的。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副调研员袁学术认为,这一判决表明两级法院对于版权保护的认识一致,体现了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的理念。江苏省版权协会副会长、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秘书长郑礼贵认为,这一判决对于新闻业有很深远的意义,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是一把宝剑,这有助于改变当下侵权方违法成本低,甚至零成本的现状。另外,对于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之间的内容采购等合作,该判决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发布时间:2018-10-18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