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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事办关于报送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职称办、外办,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部署,为做好2007年度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省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职称办代为评审。根据国家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文件精神,自今年起,翻译系列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语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组织评审。上述语种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http://www.catti.net.cn查询)。
二、参评人员应按照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职称办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评审材料(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和规格附后),各地、各部门要对参评人员提供材料的内容和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要求参评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三、参评人员申报语种如不属于英、法、德、日、俄、西班牙、阿拉伯语,须向评委会提供两位以上同行专家(具备译审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联系方式以资鉴定。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职改办负责联系同行专家鉴定事宜。
四、评审费用: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申报正高每人1500元,申报副高每人1000元。需请专家鉴定的另收200元。
五、评审材料和评审费用请各地、各部门职称办或人事部门于2007年8月10日前,集中统一报送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人事秘书处,并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
附件:1、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2、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情况的说明;
3、《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
4、《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简表》。
联系人:吴建中、秦帮桥 电话:025-83347536、83347565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13号 邮编:210003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四日
发布时间:2007-07-12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