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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6]75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10月21日。  10月21日  上午  9:00- 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 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于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报名参加考试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①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③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四、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五、报名时间、地点、费用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8日-13日 (周日休息,周六正常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南京人才大厦四楼410室(北京东路63号)。  3、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06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55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4、准考证发放时间:10月上旬以后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台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   5、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6、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5-3151800;83151935;83151936;83151937。   六、教材征订、培训  2006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复习教材同2005年,具体书目、价格不变。考试大纲教材征订直接与新华书店(地址:南京市湖南路47号;电话:025-83241765)联系。考前培训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南京市人事局 南京市新闻出版局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发布时间:2006-04-21来源:南京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