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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省职称办。
                              二OO四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有利于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有利于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激励创新人才的成长出发,深化职称改革,创新和发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改革完善和发展创新。要按照科学分类、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思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适应社会发展和职业变化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丰富需求,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自律化,引导和推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以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以及在政府宏观指导下的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认证制度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
  (二)建立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
  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应以能力和业绩为主体要素,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建立以专业工作业绩为依据,由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公正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业绩的评价方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组织的社会化、专业化进程,规范评价工作的规则和程序。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三)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
  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职称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坚持和维护职称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方式,确立个人在申报职称资格中的主体地位,加快构建畅通高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具体措施
  (一)根据行业发展和专业特点,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实行分类管理
  1、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职业变化趋势,针对不同的行业、专业特点,不同的职业和职位要求,制定出科学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系列结构体系,指导和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分类管理。
  2、加快推行职称评聘制度的分类管理。对学术性较强的系列和专业,逐步实行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社会通用性较强的系列和专业,加快推进评聘分开的改革步伐,着力完善科学公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制度。对于技艺性较强的系列和专业,可采取授予荣誉称号或直接认定资格的管理制度。
  3、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对责任重大,事关公共利益的行业和专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或国家的统一要求,认真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强化准入控制,完善注册管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的新兴职业种类,加快构建以市场认可为目标的职业能力认证制度,并注意有选择地引入国际公认和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建立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施工作的管理办法。
  4、积极推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促进人才评价中介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人事部门对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评鉴机制和注册登记制度。引导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向科学分类设置和规范自律管理的方向发展。
  (二)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标准和方式
  1、调整完善职称资格的申报条件。根据不同行业、专业的实际要求以及不同类型人才成长的特点,合理确定不同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和外语要求。适应现代科技加速融合交汇的趋势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不同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2、科学确定人才评价标准。要根据不同行业、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评价标准。注重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直接考评和对业绩成果社会价值的客观、公正的同行评议。
  3、积极运用科学先进的人才评价方式和手段。探索和完善资格考试、业绩考核、能力测评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建立严格规范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级评审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积极拓展以考代评的范围,加大考试标准科学性的研究,完善考试服务体系,严肃考风考纪。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创建符合现代人才特点的测评方法体系。
  (三)进一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1、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强化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真正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以岗定薪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2、各级人事部门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结合事业单位的类型、编制及承担任务等情况,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意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最高职务设置标准。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科学设岗基础上的最高职务限制和结构比例控制;经费完全自给的事业单位可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四)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纳入职称工作范围。逐步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资格和社会化职称评审,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照相关条件,向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人事部门委托的申报服务机构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年龄和单位性质的限制。所取得的资格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2、改进评审组织管理,完善评审工作规则和程序。全省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必须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组建。要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评审专家库。评议活动可采取评审会议、通信评审等方式进行。制定科学规范的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的工作规则和运作程序,坚持评审执行组织终审制度,强化评审专家和执行评委会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中工作规则与程序的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管,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建立职称工作的政策信息、部署安排的及时公布制度,逐步实行职称资格的个人申报和结果公示等工作制度,努力为全社会提供畅通、便捷、高效的职称工作服务。以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职称资格登记备案和证书制度取代职称资格的行政审批制度。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职称资格和社会化人才评价认证的登记制度和公共数据库,形成为全社会服务的职称资格和社会化人才评价认证的资信服务平台。
  4、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职称改革和社会化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强化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组织和评价过程的有效监管。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人事职称工作监察员制度,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对职称工作和人事部门的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称工作管理水平,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设区的市可按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职称办负责解释。
 
发布时间:2004-07-27来源:江苏人事人才网